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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(2 / 2)


  文妈是徐太太的陪嫁老妈子,人上了些年纪,脾气总是有些古怪的,因此这事也没往她心里去。

  在油麻地的某一天,索米尔先生下午出门去了,阮太太便神神秘秘的凑过来,问楚望道:“卢卡先生来了香港这么多年,总是独来独往一个人。孤孤单单的,也不知今年过年是否也是自己一个人过来的?”

  楚望想了想,说道:“卢卡先生兴许是有位情人在法国的,因而不大同旁人来往。”

  “在国外有恋人,也不至于如此孤僻,连日常交际都十分少……”阮太太说完,也觉得议论索米尔先生的私事似乎不大好,便闭了嘴。过了会儿,她又说:“你说,我邀请卢卡先生上我家过复活节如何?”

  楚望便乐了:“那当然好,只要阮太太不怕您先生介意。”

  “他敢!”阮太太狠狠道,“我就罚他跪针线盒。”

  两人说了一阵,索米尔先生便携着一沓信从电车站走了过来。他略略疑惑的问道:“谁跪针线盒?”

  楚望和阮太太都笑到了一处,没力气回答他。

  索米尔先生以为两人在取笑自己,便扬了扬手中信纸,“生气的卢卡先生,是不会将英国来信转交给楚望的。”

  楚望求饶了好一阵,索米尔先生才勉强消了气,将信还给了她。

  拿着信坐到角落里,顺带找出一张纸一支笔,准备像往常那般,边看信,边拟好回信的草稿。哪想将信纸裁开后,里面只有薄薄窄窄的半张纸,上面寥寥的写了一行字——

  五月十三日,中环轮渡五号码头,列坦号。

  言桑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跑去看别的民国文,三言两句,言简意赅的,感觉写的特别好,文笔真很厉害。看到写信的情节,一封信跑了一年……默默退了出来。

  记得看过,坐游轮从上海出发去法国马赛码头,时间是三到四周,也有一个半月不等的,大概是轮船种类不同。去百度了一下,说要三四个月的……三四个月都在海上,嘴里应该都烂的差不多了吧??

  收到消息,有个作者给我发了两个红包是怎么回事啦?啊哈哈最近没看小说呀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我失言了,大家晚些再来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先发出来,免得剁jj,一会儿再贴图上来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算珠

  德余、夜明珠牌蓄电池

  ——

  最近真的很忙:毕业回国,明早约宿管,要将我的狗窝打整得和住进来一样干净。后天飞机,大后天直接从重庆坐动车去一个淘宝快递都到不了的大山里。所以如果今晚没写够三天的存稿,可能某几天大家都会找不到我人。

  不会弃坑的,小可爱们请放心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另,时常有很多脑洞,但是不一定每个脑洞都会写。所以我将一些脑洞放在隔壁试文田里,基本都是些文案和第一章的内容。大家觉得有兴趣就可以去留言,感兴趣的多了,以后就只开留言最多的那一个。

  可能29日凌晨时去开试文田。其中有一篇是去年已经基本写完了的,但是一直闲置在电脑里面。很多地方不满意,会修改。

  所有坑都会等这文完结了再开,不过要等很久之后了。

  ☆、三六 相对论

  距离五月十三日……只有一月有余。

  很快了。

  楚望小心翼翼将那页纸,与往日的来信放在一处,放入一只榉木箱中,塞入床底。

  春分后,天气越发潮湿,时常有雾。湿气一重,三天两头的犯困。洗漱干净没一会儿,整个人便油光水滑的。新买回来的水果,第二天就开始发霉。为此,乔太太没少抱怨。

  即将入学港大的楚望,再不能穿女塾的水手服度日,故而对穿着发起愁来。而已然步入十五岁的允焉与真真,收获了这个年纪最好的礼物——旗袍。

  允焉是典型的东方少女,任何一个部位都生的十分吝啬,不过却胜在气质出众;真真在这个年纪上,却可以说发育得十分良好,略显宽松的旗袍穿在她身上,稍稍一动作,旗袍便隐隐的勾勒了其中的身体形状。

  两位姐姐都是该穿旗袍的年纪了,楚望却暂且享受不到这个待遇。虽说她身高几乎与允焉持平,但身体尚在生长之初,只将将抽了个条,稚气未脱,即使穿上旗袍,恐怕也只能在头上扎两个包子充嫩。

  裁缝送来的旗袍的那天早晨,允焉和真真将所有旗袍一一试遍,在乔公馆里争奇斗艳的走了一阵子秀。楚望醒来晚了,甚至早餐也没顾得上吃,嘴里衔着片面包片从两位香港新兴的名媛淑女中间穿过,被真真抓了个正着,非要让她说藕色细呢旗袍好看,还是玫瑰紫镂花纱旗袍好看。

  楚望衔着面包,嘴里叽里咕噜了一阵,谁也听不清她究竟说了什么。真真上下打量了一下她那身青灰绒线衫,脸上架着一副她自己配的平光圆框眼镜,恨其不争道:“你穿着这身,哪有半点大户人家小姐样,是要上报馆做打字小姐去吗?”

  “这两色旗袍,自然要骨架小一些穿着才看好。将料子塞得满满的,哪里能好看?”允焉因网球事件,一早对楚望怀恨在心许久。见真真数落楚望,自然不放过这机会奚落这两人。她轻飘飘看楚望一眼,又说,“她自然是要开学了,凭白配副眼镜戴着,也好让人一眼就认出她是谁特地招进来的。”

  真真来劲了,将楚望往门外一推,说:“上学头一天,可别迟到了。”转头就是要与允焉酣战一通的状态,嗤嗤一声轻蔑的笑,嘴上说着:“林二小姐这小胳膊小腿,裁缝还得额外给你做一根线,一头让人栓在柱子上——免得风一吹,你就跟风筝似的吹上天去了。”

  楚望听得好笑,无奈不想开学头一遭便最后一个才到,便只好匆匆出门,十分不仗义的将乔公馆的战场留给真真一个人。

  从深水埗一路坐车到中西区,一路上巴士里上来了不少学生。在到站摇铃的笑闹声里,楚望略有些迷茫的下了车去,远远便见叶文屿鹤立鸡群的站在电车站。他穿着中式古典绸衫,嘴上却不伦不类的讲着南洋口音的中文:“linzy!这里!”

  叶文屿三两下拨开人群走到楚望身旁,似乎大大松了口气:“徐教授叫我一早来门口等你,说你第一次来,让我带你去选课……呼。你今天怎么穿的宛如女版徐教授一样,眼镜怎么回事?”

  倒也不是真的近视了。只是上一世,近视两百度的林致,因入大学后大课上的多,若是不戴眼镜,视野往往很成问题。如今要入学上大课了,她索性去配了副平光镜,听课听得比较有安全感——其实就是心理问题。她第一次佩戴这副眼镜,是两周前在裁缝铺将一条袄裙改做成连体裤时。索米尔先生外出回来,额外多看了她一眼,难能可贵的夸奖了她一下:“眼镜不错。”

  索米尔先生对衣着品味的时尚度,素来以挑剔著称。能得他的夸奖,说明这眼镜确实不错,至少在当下,应该是走在潮流的前端了,楚望听来十分受用。故而,头天上学,也特地的将它戴上,哪想却两度被人称作“模仿徐教授”。

  她也将叶文屿上下打量一番,说道:“你一个南洋人,穿什么褂袍?”

  叶文屿捋了捋衣服:“我见我小叔常这样穿,第一次知道中式褂袍竟能有这种略带一点萧条的风度。”